《嘉兴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于本月15日施行
“公园里的儿童设施也有了专门的‘管家’……”今天上午,在嘉兴市人大代表联络总站,一场“特别”的新闻发布会正在举行。
说它特别,是因为这部法规——《嘉兴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从头到尾都装着“孩子的视角”,它将于下周一,也就是6月15日起正式施行。

这是嘉兴第一部专门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制定的法规,共33条,涉及教育、健康、安全、空间、文化等方方面面。
最让人感到温暖的,是这部法规的“诞生过程”——
立法团队不只坐在会议室里,他们走进了学校、社区、家庭,认真记下了孩子们说的话。有26个儿童观察团代表提的79条建议,有9个亲子家庭在一线调研总结出来的需求,有村、社区工作人员从基层摸排上来的儿童声音,涉及到孩子们切身关注的需求,没有被遗忘——
“儿童观察团”被正式写入法规,这意味着:城市建设过程中,大人要先听听孩子怎么说。
作业负担,有了“负面清单”:《条例》第14条明确要求教育部门制定中小学生作业负担负面行为清单。
校长陪餐,吃得更安心:《条例》第25条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实行校长(园长)陪餐制,集中用餐制等,守牢舌尖防线。

身边的游乐场,有了“管家”:《条例》第21条、22条创新提出儿童友好空间管理人制度。公园里的滑梯、学校的运动场、社区的儿童角,都将明确谁管理、谁维护、谁负责。
在发布会现场,市教育局、市建设局、市卫健委分别就家长和孩子们关心的儿童友好空间、心理健康服务、婴幼儿托育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2023年4月,嘉兴被列入第二批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名单。开展工作三年以来,我市发布了一系列办法、方案、指引,建设了一批儿童友好基础设施,创建了一批儿童友好示范单元,形成了一系列机制成果和实践经验。
“制定本条例,有利于固化提升我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成果经验、解决现实发展问题,为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嘉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条例》的出台,是对我市前期建设成果的法制化保障,更是新阶段儿童友好工作的行动纲领。下一步,全市各部门将以此为契机展开部署,推动儿童友好工作从“阶段性试点”迈向“常态化开展”。
我们期待着这座城市,成为孩子们心中最好的模样。
来源:嘉兴综合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