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集团关于嘉兴市区商品住房
“以旧换新”活动公告
为满足居民住房品质升级需求,嘉兴高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高新集团”)下属公司嘉兴市秀湖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秀湖经营”)在嘉兴市区开展嘉兴市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概况
嘉兴市区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以限定数量、限定范围、限定时间的方式收购符合条件的旧房,并向旧房权属人(简称“换房人”)发放与房屋收购价格对应额度的“以旧换新抵价券”(简称“抵价券”)和“以旧换新购房券”(简称“换购券”)。抵价券价值为旧房收购成交价格(含车位、车库、储藏室等附房);换购券价值为对应抵价券价值的5%(可叠加使用多张抵价券和换购券,抵价券和换购券总金额不超过换购新房价格的85%)。换房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凭抵价券和换购券购置指定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简称“新房”)。
二、活动期限
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需在活动期间提交住房“以旧换新”申请)。
三、换购数量和实施范围
(一)换购数量
换购新房数量暂定60套。
(二)旧房范围
收购范围:原则上在三环以内(三环东路以西、三环南路以北、三环西路以东、三环北路以南),具体区域范围详见附件1。
(三)新房房源范围
本次活动新房房源为秀洲区文澜府、凌云府。
四、旧房房源条件
(一)旧房权属须在公告之日前完成登记,且产权人须为自然人;
(二)2010年1月1日前建成、建筑面积≤140㎡的商品住房;
(三)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及土地证,且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出让用地;
(四)房屋产权清晰、具有居住权且无抵押、查封等限制情形,符合交易条件且换房人拥有完全处置权利;
(五)存在租赁关系的,须在签订《二手住房收购协议》前予以解除并腾空;如维持原租赁关系,则需与秀湖经营就租赁事宜协商一致;
(六)旧房应具备完整使用功能,不存在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缺陷、矛盾纠纷、设施设备缺失等问题。
五、报名方式
活动期间,换房人通过线下填报并提交《以旧换新意向申请表》。
六、活动换购流程
详见附件2。
七、咨询电话及时间
(一)咨询电话
0573-82778888,0573-83675087
(二)咨询时间
工作日早上9:00—11:30,下午14:00—17:30
(三)线下咨询点
嘉兴市秀洲区加创路1758号交控文澜府售楼处
本次活动期间,相关信息在“高新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未尽事宜以嘉兴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最终解释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
1.活动旧房收购具体区域范围(参考小区)
2.活动换购流程
嘉兴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8日
附件1
活动旧房收购具体区域范围(参考小区)
区域 | 街道 | 参考小区名称 |
南湖区 | 建设街道 | 古井寺、禾兴公寓、建南公寓、紫阳公寓、南杨新村、慈光公寓、百福公寓、中山名都 |
南湖区 | 新嘉街道 | 风清云都、中兴苑、中意苑、中秀苑、锦绣苑、银秀苑、洪三苑、春晖苑、同创公寓、东升苑、新秀苑、怡景苑、半岛公寓、丰乐公寓、太平桥小区、穆湖花园、清沁苑、清河小区、清华社区、富安御园、清雅苑、龙鑫公寓、百绿公寓、百家公寓、嘉禾北京城、嘉丝联西、秀水兜、月河苑、月河公寓、光明苑、抱月村、洪波苑、栅堰新村、佳景苑、中旺苑、中波苑、邮电苑、竹桥苑、望秀苑、西马桥小区、赤松苑、兴波苑、阳明公寓、桂花苑、朝东埭 |
南湖区 | 新兴街道 | 吉杨里、吉明里、吉水花园、中央花园、西园里、远洋绿洲、文昌里、文经里、文武里、文纬里、文秀里、王安里、西南湖公寓、松合里、鹤翔里、兴业苑、怡南花园、真如新村、腾飞新村、真合里、王冠里、景萃里、文萃苑、天城园林居、文南里、文运里、越秀里、越运里、吉杨公寓、越秀花园、文翠里、放鹤洲花园、望鹤苑、云鹤洲、梅湾花园 |
南湖区 | 南湖街道 | 许安公寓、桂林坊、枫杨坊、天竹坊、锦洲园、冶金二村、冶金三村、民丰三村、三景花园、桂苑小区、烟雨苑、烟波苑、烟湖苑、菱香坊、新湖绿都、南溪花园、绢纺三村、水仙坊、万家花园、云洲苑、牡丹坊、杜鹃坊、银柳坊、石榴坊、锦洲坊、翰林府第、天华苑、凯旋名都、学仕苑、探花苑、汇龙苑、长中苑、百盛花园、富安臻园 |
南湖区 | 解放街道 | 彩虹公寓、青龙公寓、菜花泾东区、菜花泾西区、虹桥新村、城东公寓、华美小区、禾东公寓、明洲园、秋泾公寓、徐王公寓、怡梦苑、虹桥社区、加洲长岛、江南太阳城 |
南湖区 | 东栅街道 | 双溪花园、望湖名都、翡翠花园、景湖花园、怡和园、格林小镇、都市文涛苑、广宜文苑、庆丰苑、蔚蓝花园、紫竹名苑、当代华府、水榭花都、皇都花苑 |
秀洲区 | 新城街道 | 翡翠江南花园、大树花园、佳园小区、春晓源、嘉业阳光城、中山花园、亚厦风和苑、佳园圣淘沙、华新花园、和立馨庭、永泰广场、秀州花园、国浩广场 |
经开区 | 城南街道 | 姜家村公寓、百妙公寓、南秀花园、常睦公寓、禾源新都、金港湾公寓、金穗月亮湾、金穗太阳城、梁林帆影庄、新月公寓、银河湾、元一柏庄、长新公寓、清华府邸 |
经开区 | 嘉北街道 | 建明公寓、凯旋公寓、天城花园、友谊公寓、中丝苑、常秀小区、方舟园、银洲苑、虹泰公寓、陆家苑、翠堤园、嘉州美都、银泰花园、秀仁苑、阳光小区、裕隆公寓、龙凤公寓、洪仁苑、金都景苑、世纪嘉园、百墅花园、名人国际花园、紫溪花园、洪兴花园、阳海景怡、禾城世纪花园、昌盛花园、盛大花园、中楠穆溪左岸、皇马公寓、米兰风景、同德园 |
经开区 | 塘汇街道 | 东方新家园、茶香坊、新禾家苑、星辰湾、枫华园、育龙湾、和风丽园 |
经开区 | 长水街道 | 府南花园、绿溪玫瑰园、大华城市花园、久久小区、蓝天嘉苑、石堰苑、中南公寓、南郊花苑、尚景蓝湾 |
注:此小区清单仅供参考,最终是否符合建成时间要求,以审核为准;其他位于市区收购范围内、建成于2010年1月1日前但所在小区未在清单内的商品住房,也可提交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纳入拟收购范围。
附件2
活动换购流程
一、提交意向申请(线下申请,活动期间一直开放受理)
1.提交申请:换房人到指定地点提交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意向纸质申请,并提供旧房相关资料、新房意向房源等信息。
2.权属审核:相关部门对旧房的建成年限、产权、抵押、查封等权属信息进行审核(审核时间一般不超过10天)。满足收购条件的,由收购主体通知换房人申请成功并预约时间选新房;不满足条件的,及时告知换房人。
二、选新房并签署新房认购协议
换房人可与开发企业约定时间,在活动范围内选定新房,按开发企业约定缴纳“以旧换新”意向金,并与开发企业签署《新房认购协议》(在签署二手住房收购协议前,换房人可解除新房认购协议)。
三、旧房收购洽谈并签订收购协议
1.收购主体进行旧房现场踏勘及评估。满足收购条件的,由换房人从收购主体选定的5家房地产评估机构抽取其中3家评估机构,最终收购价格为该3家评估机构评估的旧房评估价值的平均值。
2.洽谈收购价格。由评估公司给定评估价后,收购主体与换房人洽谈旧房收购,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二手住房收购协议》,明确收购价格、付款方式、过户手续、购新时限等内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换购流程终止,企业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意向金。
3.签订《二手住房收购协议》后,新房意向金转为定金。二手住房收购协议签署后,换房人如提出解除新房认购协议的,需与企业协商。
四、旧房过户与发放抵价券、换购券
1.旧房过户。换房人需在签订《二手住房收购协议》后7天内与收购主体完成旧房网签备案、过户登记。交易产生的税费按国家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详询税务部门,咨询电话:0573-12366)。
2.旧房交割。旧房过户时同步完成物业交割手续,结清房屋所欠水、电、燃气、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费用。不需要重新建立租赁关系的,换房人需在交易过户前腾空房屋;需要重新建立租赁关系的,则与企业另行协商。
3.换房人在完成旧房交割后,收购主体按约定同时向购房人发放抵价券和换购券。原则上,抵价券和换购券均须在15日内使用(完成新建商品住房网签),抵价券、换购券逾期未使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换房人自行承担。
旧房所有人与新房购房人原则上应为同一人;如为夫妻、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分别持有,抵价券和换购券可凭证明材料更名一次使用。
五、新房购买与网签备案
1.使用抵价券、换购券。换购人使用抵价券、换购券向开发企业抵扣新房房款(可使用多张抵价券和换购券,总金额不超过换购新房价格的85%)。
2.抵价券可折抵前期已缴纳的认购定金,具体与新房开发企业约定。
3.完成新房网签备案。旧房过户后,换房人应在15天内完成新房网签,逾期需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