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嘉网
嘉兴市房地产信息综合服务平台 嘉兴市房地产业协会会员服务平台
2026年02月27日
嘉兴市房地产信息综合服务平台
首页新建商品房二手房住房租赁信用评价金融超市评估机构
行业政策
  • 法律法规
  • 部门规章
  • 行业自律
市场研究
  • 数据分析
  • 专题报告
金融信息
  • 金融政策
  • 动态资讯
评估信息
  • 信息公告

部门规章

首页 首页 > 行业政策> 部门规章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5/12/29
【字体: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7号

现将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下同)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同步停止执行。2026年1月1日前,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5年12月29日

联系我们

单位: 嘉兴市房地产业协会
浙ICP备2025214243号
Tel: 0573-82872203
邮箱: jiaxingfx2019@126.com
地址: 文桥路505号融通商务中心3号楼13楼
技术支持:“房超科技” 房超科技有限公司
嘉兴房协公众号

嘉兴房协公众号

住嘉网小程序

住嘉网小程序